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993,494.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的主体业务为造纸和化工。其中,造纸产品主要生产新闻纸、文化纸、铜版纸和包装用纸;化工产品主要生产烧碱、液氯、双氧水、环氧丙烷等。
公司纸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产销结合的计划经营模式,纸产品主要是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建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在中国大陆除青海、西藏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办事处,在用纸量相对较大的地区设有分公司;对纸产品用量大的个别客户,由公司直接提供销售服务。
公司发展氯碱化工是作为造纸行业的配套产业,公司生产的氯碱化工产品部分供造纸业务内部使用,大部分产品对外独立销售。其中,主要化工产品烧碱以对外销售为主,双氧水以内部自用为主。
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关联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行业,纸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造纸产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的特点,其产业关联度强、市场容量大,是拉动林业、农业、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造纸行业以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等再生纤维为原料,可部分替代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等不可再生资源,是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重要行业。
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具有密切的相关性,从中长期看,随着氯碱化工行业整合的不断深入,行业整合度将逐步的提升,氯碱行业产业政策和新的环保标准的执行将使行业的进入门槛慢慢的升高,落后产能及中小规模企业的淘汰力度将加大,资源型、规模型、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大规模的公司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08亿元,同比下降9.09%,实现总利润8.40亿元,同比上升4.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亿元,同比上升2.39%。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列示详见本附注“五、31.(3)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3. 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等共15家。与上年相比,本年无注销或处置子公司,无新增子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线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993,494.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目前,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已满三年,公司需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协议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协议具体如下:
交易内容:本协议用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提供产品、提供原材料、供水、供电、供热、供应蒸汽、提供服务及其他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定价原则: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种类型的产品的市场行情报价、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如无国内市场行情报价,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结算方式:本协议为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具体关联交易,应另行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根据该等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结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企业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拟定每年为每位独立董事发放工作津贴5万元(税后),正常会议差旅费具实报销。
本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凭下列证件于2021年5月11日-5月12日(上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4:30。
本人/单位拟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请附上本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华泰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线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文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查,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本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0,366,178.15元。公司制定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993,494.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整个造纸行业经营发展趋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金龙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收费金额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对本公司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业务,2021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本公司参与华泰财务公司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1,244.39万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1078.31万元。
2020年度,本公司向财务公司取得借款23,262.45万元,本期偿还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23,262.45万元,借款期间产生利息支出56.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1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21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即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本公司参与华泰财务公司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帮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北华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县支行申请最高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开立信用证,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新闻纸、其他印刷用纸及包装纸制品;食品、饲料、建材、蒸汽、煤炭(不在石家庄市辖区内销售)、废纸、日用百货、橡塑制品、木制品、纺织品、机电设备、机械配件、机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的销售;房屋、土地租赁;代收水、电费;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北华泰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248.19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朱永河、刘建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李晓亮,男,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销售部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原料供应公司经理,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魏文光,男,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政工师,助理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秘书、团委书记、总裁办主任、行政部长、招标采购公司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魏立军,男,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项目设备部副部长、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部长、项目部副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凤山,男,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历任公司技术中心检验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朱永河,男,1964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秘书、总经理办副主任、企管办主任、东营市化工厂副厂长、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
刘建玉,男,1966年1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统计员、总经理办公室副科长、劳资科科长、企管部部长、文化纸公司总经理、铜版纸公司董事长。现任铜版纸公司董事长。
王泽风,男,1961年2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省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院长,山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理事长,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王泽风先生1982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获造浆制纸工业技术学士学位。1982年至1998年留校任教,1998年起至今历任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设计二部副主任、设计分院副院长、山东纸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寇祥河,男,1974年1月生,山东莒南人,注册会计师、博士,历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助理讲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双龙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天扬投资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深圳市鸿翔盈富股权投资基金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田国兴,男,1967年7月生,河南兰考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法学系主任、支部书记书记,兼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律顾问。现任东营市法学会副会长、东营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田国兴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会计专业被提名人寇祥河具备比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本人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田国兴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包括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仅指会计专业寇祥河)。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监事4人,职工监事3人。
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艳、李世山、王翠珍、李建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厚悦、李开诚、李新泉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李艳,女,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华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华泰集团资金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集团资金部总经理。
李世山,男,1976年4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工效考核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工效考核部部长。
王翠珍,女,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总统计、财务计划核算员、考核部统计核算员、统计科副科长、统计科科长、财务计划监督管理部副部长、股份公司综合办主任、公司统计监督负责人、副总统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副总统计师。
李建均,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供应备件科副科长、科长、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供应科科长、公司供应招投标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供应招投标部副总经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田居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决定,由马厚悦、李开诚、李新泉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生效时间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生效时间一致。
马厚悦,男,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科长、环保科副科长、科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李开诚,男,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历任公司物资部保管员、副科长、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物资部副科长、财务科长、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新泉,男,1975年3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翻译、进出口公司副科长、科长、国际贸易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国际贸易公司CEO。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联的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30日利用互联网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做沟通交流。
董事长李晓亮先生;总经理魏文光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英祥先生;首席财务官陈国营先生。
(一)投资的人可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0: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做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5:00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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