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导致十分严峻食物安全事情结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分,罚到他们败尽家业!”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经过《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施行法令(草案)》。说,近年来食物安全作业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公民群众的等待仍相差较远。
“民以食为天,食物安全是天大的事。”总理说,“有必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保证食物安全,保护公民健康。”
会议经过的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问责办法,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背法令法规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力度,并完善了食物安全标准、危险监测等准则。
清晰要求,对违背法令法规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要逐渐加大处分力度,一起加速研讨“终身逐出商场”等惩戒机制。要从法令程序上清晰大额罚款履行部分,保证处分标准合理,法律“白”愈加有力。
“总而言之,要把法令真实落到实处,让处分真实发挥‘震撼’效果,让歹意违法者支付沉重价值!”总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