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方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重庆领格塑料有限公司“领格塑料年产9千吨日用及新式改性塑料出产及出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建造内容及规划:项目建造单位拟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E1-01/02地块新建1#厂房、2#厂房、3#厂房(预留空位)、4#倒班房进行领格塑料年产9千吨日用及新式改性塑料出产及出售项目,该厂房建筑面积约12743平方米。项目设置2条废旧塑料造粒出产线条全新塑料袋出产线条再生塑料袋出产线台吹膜机),并配套其他相关基础设备、环保设备,首要对外购PE废塑料片材加工为再生塑料颗粒、再生塑料袋,全新塑料袋。估计建成后可年产再生塑料袋6000吨、全新塑料袋3000吨、再生塑料颗粒(悉数用于塑料袋出产,不外售)5000吨。。
公告刊登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大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法,将填写的大众定见表等提交建造单位,宣布对本项目建造及环评作业的定见。征求定见的首要内容为:
地址:重庆市江津鼎山大路586号 联络电线法律顾问:吴嘉斌 冯安业(重庆市循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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